勞資爭議

勞資爭議

就是: 沒規矩、沒管理、還有不清楚假期、加班、等工資的計算式。

1. 大過不犯、小錯不斷,就是沒規矩、沒管理、沒制度,不知道要怎麼做。

2. 上班常遲到不處理就是沒規矩、放任不管理,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就是這個道理。小事不管,之後就會大事管不了,老闆只能坐困愁城。

3. 上下班途中事故,發生車禍,不是雇主的責任?但又不知道規定在哪裡?雇主提不出反駁依據跟證據,勞工主張職災,法院就可能會判勞工勝訴。案例:最高法院民事106年度台上字第2298號。上網查看看。

4. 工作中受傷輕微職災,連續每個月到診所開立,宜休養一個月診斷書連開6張已經休養半年了還在請公傷假。公司不知道請公傷假要【不能工作】雇主應該要求勞工至中國醫藥附設醫院、中山醫學附設醫院、彰基等醫院【開立不能工作證明】才能請公傷假,因為雇主不知道規定在哪裡提不出依據,公司就沒辦法要求勞工依照規定辦理。

5. 團體保險保費是公司繳的,保險理賠是在抵充職災補償與賠償的,團保不是員工福利,【企業不要自己亂下定論】,自己把它變成福利就無法抵充。

6. 企業不要貪小便宜,利用勞基法顧問服務換保單,尤其薪資管理薪資設計,這是法律層面的問題,弄不好,公司老闆、人資、會計都被判徒刑三個月二個月。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易字第1662號上網看看。

7. 台灣的勞基法顧問公司沒有認證單位,主管機關沒在管,只要申請一家企管顧問公司或管理顧問公司、或行銷顧問公司,就可以營業輔導企業,正是企業一再花錢找不到符合自己需求的顧問公司的主要原因。

【企業自保,請跟輔導的顧問公司簽訂薪資做錯負損害賠償保證條款】。

8. 勞保投保薪資約有10項以上之薪資項目是給薪又不用投保的,適用在不同行業不是每家都適用,都有勞動部或勞保局發布的解釋令文號跟公文書。

企業可以要求顧問公司,提供解釋令文號,減少勞資爭議。